和山论坛 社区婚姻 再次开通!
[b]第一章 总 则[/b]第一条 本法是浙江科技学院和山论坛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.
第二条 本婚姻法及本婚姻关系只在社区内有效,男女双方所建立
的是社区内 的虚拟婚姻,与现实社会婚姻无关。(以下若未特别声明,婚姻相关均指本社区内)
第三条 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
第四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
姻索取财物,违者没 收其全部财产,并入狱一周以上。禁止重
婚。禁止同一人注册两个社区的用户名,自己和自己结婚。
第五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
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[b]第二章 结 婚[/b]
第六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
或任何第三者加以 干涉。
第七条 当男女两方符合以下条件者,方可申请结婚:
(一)双方均是社区的注 册居民;
(二)双方在社区的性别不同;
(三)双方目前均是单身(包括未婚的和已经离异的);
(四)结婚双方(或其中一方)的社区帐户里有充足的人民币足以
支付 其结婚的费用。
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的;
(二)同性别的;
(三)自己与自己的大米结婚。
第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社区的婚姻登记处进行
结婚登记,并依照 一定的结婚程序进行。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
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
第十条 登记结婚后,取得结婚证,即确定夫妻关系。届时夫妻双方
的家中将会增开一 条通道。结婚双方个人信息将显示婚姻状况为“已婚”,同时显示配偶昵称。
[b]第三章 家庭关系[/b]
第十一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。
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。
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
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的财产,目前在婚后仍归各自所有,由双方各自处理,一方无需为对 方承担债务。
第十六条 夫妻有互相扶持的义务。
[b]第四章 附 则[/b]
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者,依实际情况,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。
第二十四条 本法中不完善的地方将会不断作补充修订或由社区管理组另行规定。
第二十五条 本法自2007年7月24日起施行。
求婚地址: [url=http://www.h3bbs.com/plugin.php?identifier=marry&module=marry&index=courtship]http://www.h3bbs.com/plugin.php? ... rry&index=courtship[/url] 自己坐沙发%@13 ***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*** 额...这个...是不是过一阵子又会取消的那种啊~~~ 惊奇的发现为什么配偶那个栏里写的是我要结婚呢?可不可以换点别的瓦? 都是我要结婚。。郁闷的
小河找个人结婚了 就可以换了哈 %@13 哈哈,偶都结过了,就不用了吧? 再结一次哈 %@13 呵呵
和山论坛程序基本上是不升级了
现在的程序已经完全满足我们的需要了
呵呵 那小河得再结一次哈...藕还要喝你喜酒哈 呵呵,偶也想结,有意者联系本人. 小河和天使都可以就结婚了饿。。。 只可希我是一个穷小子啊,
我是一不穷小子啊,依啊依啊哟!%@15
但是我有一个强悍的体魄.哈哈 LSD去交友版块征婚去好了啊 没有征婚的,只有求婚吧? 小熊也可以去结了。。。%@13 囡,你也可以和你家小A结婚了。。 把小A拖过来先 天涯要小A%@13 %@3 %@3 %@3
宝宝%@24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