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者协会例会管理制度(试 行)
[align=center][b]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者协会例会管理制度 [/b][/align][align=center][b](试 行) [/b][/align]为保持协会正常工作,及时合理分配工作和传答信息,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,特实行协会例会制度,具体制度如下:
[align=center][b]一、部长例会 [/b][/align]1 、部长实行隔周一次例会制度由会长主持,时间:周五晚 6 : 30 ,地点: A3 一楼;
2 、各部长要按一定顺序按时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,有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出;
3 、协会负责人在例会上及时分派各部的工作任务,各部负责人必须认真记录,有不能处理或不能完成的任务要当场提出。
[align=center][b]二、各部门例会 [/b][/align]1 、各部每周或隔周必须开一次例会,由各部部长组织;
2 、各部长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及安排下步工作,有问题要及时提出讨论;
3 、各部长按时将本部例会的总结交直办公室。
[align=center][b]三、例会考勤 [/b][/align]1 、各与会成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,并到签到本上登记;
2 、凡请假者,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,经办公室签名后方有效,假条将交办公室存档。如有紧急情况,须先口头通知,事后补假;
3 、请假一定要有请假条,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三分之一者,取消评优资格;
4 、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的,作无故缺席处理,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作为无故缺席一次;
5 、无故缺席一次,提出口头警告;三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,五次留用察看并通报批评;
6 、办公室须作好例会记录并存档;
7 、例会进行期间必须关掉手机或调为无声。
[align=right] 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者协会[/align][align=right] 2005年10月26日[/alig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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